日前,出租车司机云丹致电“12345”政府服务热线称,2017年1月25日14:00左右,其与另一辆出租车在北京西路发生了交通事故,就相关的赔偿问题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请求政府服务热线帮忙处理。2月19日,记者从拉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公室采访获悉,经政府服务热线办与市公交集团沟通并安排专人现场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12345”政府服务热线帮市民云丹挽回了损失。
市民云丹是拉萨市公交出租车公司司机,车牌号为藏AT***9,1月25日14:00左右在北京西路“皇家一号”附近发生了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所属拉萨市恒安出租车公司,车牌号码为藏AT***7。由于该事故中,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遂由交警进行事故调查,并下发事故责任书:藏AT***7司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第一款》中“机动车车辆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不得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之规定,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云丹在此次事故中无责任。
在后期的赔偿问题中,藏AT***7出租车司机一直在拖延,严重影响了云丹的营运班车费及生活,遂致电政府服务热线求助。接报后,“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公室第一时间反映至市公交总公司。接到信息后,市公交总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找安技部负责人了解到:藏AT***9驾驶员因班车费问题向藏AT***7驾驶员索要一万余元赔偿金,藏AT***7驾驶员认为不合理,要求依据法律程序解决。后经两家出租公司负责人出面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藏AT***7当事驾驶员向藏AT***9驾驶员赔偿总金额4800元,其中含误工费、修车费。
在之后的坐席回访中,“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市民确认,此问题已得到解决,对此处理市民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