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拉萨市“环境立市”战略,保护拉萨的蓝天白云碧水,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完成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更新投放120辆新能源出租汽车的任务目标,我市启动了新能源出租汽车示范营运工作。
一、前期准备工作
(一)充分考察技术模式
近几年,在全国推广应用新能源出租汽车过程中,各种技术路线均取得应用成果,也存在诸多问题。为促进我市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更加符合安全、环保、经济、可持续的要求,我们认真解读交通运输部等国家部委和行业部门的规范文件,多次组织力量赴内地考察,充分借鉴内地多家新能源出租汽车投放营运企业的经验,经请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最终选定油电混合新能源技术模式,并先期引进10辆油电混合新能源出租汽车开展为期180天的示范运营。
我们指派专人与丰田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协调,针对高原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对投放示范运营的10辆油电混合新能源出租汽车进行选型、定制、生产、供货及示范运营期间的维护。
(二)依法进行招标采购
根据分管市长指示,依据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为最大限度保证车辆采购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经集团董事会研究批准,2017年3月20日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新能源出租汽车采购项目进行全国公开招标。最终由拉萨康达汽贸有限公司提供的丰田卡罗拉油电混合新能源出租汽车成为中标车型,在采购招标合同中对新能源出租汽车供货以及运营中的维修、保养、售后等方面进行了约定。经双方多次磋商,已经达成了维修配件在市场价格基础上下浮30%,常规更换机油保养价格下浮50%等售后服务方面的优惠政策意见。
(三)择优选配驾驶员
为做好新能源出租汽车示范运营工作,使新能源出租汽车降低能耗产生的收入惠及驾驶员,提高驾驶员的收入,我们在现有出租汽车驾驶员中,专门挑选了20名优秀驾驶员选配到此次示范运营驾驶员岗位上,这些驾驶员是近几年在安全行驶、规范运营、优质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出租汽车驾驶员。目前,选配的20名驾驶员已经完成了新能源汽车相关知识、操作规则以及维修保养方面的业务培训,近期还要强化法律知识、行业规章、公司制度的培训。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此次新能源出租汽车示范运营工作是集团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重点任务,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示范运营管理。此次示范运营总体模式接近原有出租汽车的经营模式,但是车辆的能耗以及安全技术状况将与其他出租汽车区别较大,尤其是操作应用和维修保养等方面要求更加严格,因此做好对参与示范运营的管理人员、保障人员、驾驶员的管理,认真组织示范运营十分重要,我们将严格按照市政府和上级行业部门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示范营运方案,确保示范运营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做好数据的分析研究。示范运营的数据将说明该技术模式、该车型能否符合拉萨市出租汽车新能源改造要求,由于新能源技术自身存在进一步优化完善的空间,也存在能否适应出租汽车运营要求的问题,更存在能否适应高原自然气候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安排专门力量定期监测新能源出租汽车示范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要定期核算能耗消耗情况,还要邀请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各项数据,为下一步大面积推广应用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做好对厂家和驾驶员的服务。在新能源出租汽车示范运营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发挥主体作用,一方面要配合厂家、供货方解决好车辆投放运营环节的有关协调沟通工作需要,另一方面要向参加此次示范运营的驾驶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最大限度解决驾驶员关心的问题,最大限度打消驾驶员的顾虑,最大限度提高参与各方的积极性。
拉萨市交通产业集团副总经理丹旺同志郑重表态,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已经批准的拉萨市新能源出租汽车示范运营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林生市长的讲话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此次新能源出租汽车示范运营工作,全力保障示范运营工作取得实效,为构建团结美丽健康幸福新拉萨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