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革创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加强检验监管,规范检验行为,创新服务措施,2014年4月29日,公安部、质检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 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2014年出台的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作为机动车检验制度配套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是机动车开展技术检验的重要技术标准,也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安检机构的安全技术 检验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自今年6月7日起,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拉萨车管所)按照新的标准,开始对机动车安全技术进行检验。
近年来,我国汽车以每年1500多万辆的速度迅速增长,汽车总量已超过1.4亿辆。目前,拉萨市汽车保有量已超过18万辆。随着汽车的 迅猛增多,汽车检验业务量猛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逐步暴露出排队长、网点少、不规范、不便民等“检车难”问题。个别安检机构还存在倒卖检验合格报 告,为盗抢、报废、拼装、套牌等车辆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等违法犯罪问题。机动车检验工作问题多、乱象多,直接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严重隐 患,迫切需要加强监管、规范程序、简化流程、提高服务。针对这种情况。2014年12月22日,经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 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2014)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而拉萨车管所于2016年6月7日起开始按照新标准对机动车辆进行检测。
“GB21861-2014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标准中对重中型货车和挂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的安全装置和结构均提出了很多新的要 求。同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4月10日发布了国家标准GB24407-2012《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对专用校车的设计和生产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不过,对于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优化了检验项目。”据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车辆年检远程监控室副科长香巴拉姆介绍,自2015 年1月1日起,拉萨车管所开始启动使用了“机动车检测远程监控”系统。
据了解,该系统运用高智能化设计,集网络通讯、网络控制、视频监控、 图像传输处理数据自动分析和管理于一体,以智能审验、远程监管、资料保存为核心,可实现年审车辆集中式管理、对车辆年审全过程的视频监控、监测数据预警监 督,能够满足机动车审核项目需求的全部响应,有效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规范了业务管理秩序,杜绝车辆不到现场和查验、检测数据不真实等违规问题,实现公 平公正执法和杜绝违法乱纪时间以及打击非法中介行为作用。目前,拉萨车管所日检测高峰期为600余辆,每周六拉萨车管所工作人员照常上班,市民可以到拉萨 市区康达、伊成、宏发3家机动车安检机构进行机动车检验项目,对于通过检测的车辆,他们将及时对检测车辆进行核查。目前,这3家机动车安检机构、检测线 12条,已基本满足当前拉萨市车辆安全性能检测需求。目前,拉萨车管所要求拉萨市3家机动车安检机构要严格按照新标准更改检测规程,加快变更速度,升级软 件,改造硬件,按照新版标准更新设备;检测机构要更新“质量检测手册”和检测操作规程,按照新版标准培训安检人员。
除了对机动车的号牌号码 和类型、车辆品牌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或整车出厂子编号)、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车辆颜色和外形进行车辆唯一性检测外,对于新购非运营小型、微 型普通客车(主要是7座以下,小于7座)在注册之日起,六年内车辆可以免检。车主只要每隔两年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供车辆交强险、车船税、行驶证、申请表即可 申领检验标志,无需到安检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于新购非运营小型、微型普通客车(主要是7座≤9座),车主除了每隔两年要携带车辆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 件到当地车管所加盖一次公章外,还要每隔两年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
谈起机动车可否异地审车时,香巴拉姆介绍,机动车当然可以进行异地审车。自2015年8月起,区内可以不用开异地审车委托书,直接到当地车管所进行车辆检测;但对于区外的车辆,还需要开车辆异地检验委托书,再到当地车管所进行车辆检测。